[化学成分偏差]质量异议分析

案例概述

一家制造公司向供应商购买了一批316L,但是公司间检查发现这批316L中的镍含量不符合标准,因此客户向供应商投诉并提出了质量异议。

案例研究

供应商接到投诉后,立即安排人员让客户了解情况。 经初步确认,客户提出的质量异议为北美进口316L不锈钢,规格为20×2000×6000mm,数量为一件。 因为316L的价格较高,质量异议涉及的金额比较大。

客户向供应商人员提供了两份数据,一份是这批316L不锈钢的质量保证证书,说明这批316L不锈钢符合ASTM标准,镍含量为10.09% ; 另一个是客户的检测报告,显示镍的含量只有9.81%,与保修不符。 最重要的是,检测报告显示镍含量不符合ASTM标准。

不锈钢行业的人们都知道,现有的316L大部分是按照美国标准生产的,但是出于成本考虑,钢厂通常将其产品中的镍含量保持在尽可能低的水平。

我国国家标准GBT4237-2007规定316L的镍含量为10-14%,美国标准ASTM A240规定316L的镍含量为10-14%,日本标准JIS G4304规定为316L的镍含量。 12L为15〜2%。 因此,国家标准和日本标准之间的镍含量相差316%。 客户购买的10L符合美国标准,因此镍含量应达到9.81%标准,客户的测试结果为XNUMX%,显然不符合标准。

但是,考虑到在炼钢过程中的结晶过程中各种元素可能具有不均匀的分布(偏析),因此允许成品的化学组成具有一定的偏差。

由于申诉人手头没有最新的美国相关标准,因此他提到了“ GBT 222-2006成品钢化学成分的允许偏差”标准。

该标准规定,当钢中镍含量大于5%时,镍含量的允许下限偏差为0.1%,即316L的最低镍含量不应小于9.9%。 从这个标准来看,这批 316L钢板 还是不合格。

处理结果

由于这批316L钢板为进口钢板,加工工序繁琐。 为保险起见,客户投诉方建议重新取样,然后到当地有资质的质检部门检测,有结果后再进行处理。

经质检部门检验,该批316L钢牌号镍含量为10.03%,已达到美标规定的下限,为合格产品。

客户投诉官将报告发送给客户,以告知客户可以安全使用钢板。
这种质量异议的结果是完美的。 公司和客户都很满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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